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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交往的频繁,法律知识的普及,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有越来越多的原告选择在其住所地法院起诉借款人偿还借款。这种管辖选择,对于降低原告的诉讼成本有较大帮助,因而被人们普遍采用。然而,在这种管辖方式下,由于许多案件的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民居住地不在受诉法院本地,因而由原告所在法院管辖的方式,会给受诉法院带来在跨域送达、跨域执行等方面的麻烦和诸多不便,这无疑增大了诉讼司法成本。如此,在...
【裁判规则】对于借贷合同纠纷,可将其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出借纠纷;二是还款纠纷。其中,对于出借纠纷,应当以借款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对于还款纠纷,应当以出借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裁判要旨】关于在管辖纠纷中,确定“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问题,应当区分为两种实务情形:一是出借人所在地,二是借款人所在地。换言之,对借贷合同关系的合同履行地,应当区分为两种情况来确定:一是出借纠纷,即当双方当事人在案涉借...
2014年7月21日,环三公司起诉要求乾淳公司、银博公司、缪瑞侠承担交付货物的责任。案件审理过程中,各方达成《合同》,约定乾淳公司、银博公司、缪瑞侠、热创公司承诺共同清偿该笔债务;林文洁将提供某房进行抵押。因房产登记部门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故将由环三公司工作人员黄震、缪超涛和林文洁签订《借款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约定林文洁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实际是环三公司对乾淳公司等享有的债权。卖方仍未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09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
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没有约定利息1.自然人之间借贷不支持利息。2.自然人外的借贷。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约定借期利息最高限额:1.借贷行为发生在2020年8月20日之后的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2.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
核心裁判观点:在合同纠纷中,主张合同成立并已履行的一方当事人负有举证证明合同成立和履行的证据。在民间借贷中,虽不能完全排除一些亲朋好友之间发生的金额不大、带有互助性的民间借贷或在借款款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或第三人交付的情况下,借款人不出具借条或欠条的情形,但一般情况下借款人在收到借款款项后会出具收条或欠条交给出借人持有。本案中,施小霞未持有借条或欠条等债权凭证而主张金伟祥向其借款97万元的事实,应当...